中文摘要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也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客观要求。企业间税负是否公平,直接关系到市场主体面临的竞争环境和资源配置效率。文章从政企关系视角出发,考察地方政府对企业的税收征管弹性空间如何成为塑造企业间税负差异的制度性来源。基于2008—2016年全国税收调查数据,文章发现:在同一地区内部,相较于中等规模企业,大型企业承担显著更低的企业所得税有效税率。地方政府利用税收征管中的制度复杂性和信息不对称,对本地大型企业进行策略性放松征管,从而加剧企业间税负不公平,这对税收征管的透明化、规范化与统一化提出了更高要求。文章利用“金税三期”实施这一准自然实验,考察信息化技术对地方政府税收征管中的弹性空间的影响。结果显示,改革实施后,地区内大型企业有效税率显著上升,且这一效应集中于私营企业和在位企业;同时,它不仅体现在全国范围内规模较大的企业身上,也同样出现在那些全国范围内并不突出、但在本地具有较高经济重要性的企业中。机制分析进一步表明,这一变化主要源于“金税三期”工程压缩了地方政府对重点企业实施差异化税基调整的空间。进一步地,改革后“地区—行业”内部企业之间的有效税率差异明显缩小,实际税负更加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