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税制差异、组织形式选择与税基转移——来自生产经营所得税率调整的证据
经济研究 · 2025 · [{"name": "杨龙见", "affiliation": []}, {"name": "武子怡", "affiliation": []}, {"name": "叶菁菁", "affiliation": []}, {"name": "刘冲", "affiliation": []}]
中文摘要
不同税种间的制度差异会引发企业为降低税负而进行跨组织形式的税基转移。本文以2018年我国个人经营所得所得税税率下调为政策冲击,利用工商注册数据考察了所得税制差异如何影响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并研究了税基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之间的转移情况。主要结论如下:(1)为转移税基而新设立的非法人企业市场进入率平均增加了5.57%,个人独资企业是主要选择类型;(2)税基转移行为在商贸服务业、高薪行业、外包性强的行业以及中小微企业中更普遍;(3)有税基转移“通道”的法人企业利润减少了8.26%,企业所得税减少了16.97%。研究表明,跨组织形式的税基转移可能导致部分政策红利损失。在数字经济等新兴业态兴起的背景下,未来政策调整应更注重税制平衡,加强不同税种之间的协同与配合。
Abstract
不同税种间的制度差异会引发企业为降低税负而进行跨组织形式的税基转移。本文以2018年我国个人经营所得所得税税率下调为政策冲击,利用工商注册数据考察了所得税制差异如何影响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并研究了税基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之间的转移情况。主要结论如下:(1)为转移税基而新设立的非法人企业市场进入率平均增加了5.57%,个人独资企业是主要选择类型;(2)税基转移行为在商贸服务业、高薪行业、外包性强的行业以及中小微企业中更普遍;(3)有税基转移“通道”的法人企业利润减少了8.26%,企业所得税减少了16.97%。研究表明,跨组织形式的税基转移可能导致部分政策红利损失。在数字经济等新兴业态兴起的背景下,未来政策调整应更注重税制平衡,加强不同税种之间的协同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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