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全面提升国有企业创新能力是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重要目标,也是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必然要求。本文采用文本分析方法测量法人股东与上市公司经营范围相似度,识别产业型战略股东,进而探究其对国有企业创新投入、效率、产出与质量的综合影响。研究发现:引入与公司经营范围相近的产业型战略股东有助于提升国有企业的创新产出数量;当产业型战略股东的持股比例更大、持股时间更长以及产业型战略股东为非国有性质时,其对国有企业创新产出的促进效应更强。机制分析表明:产业型战略股东一方面能更有效地抑制管理层短视行为,提高国有企业的创新投入;另一方面有助于提升国有企业的资源协同与整合能力,提高国有企业的创新效率。此外,产业型战略股东不仅有助于促进国有企业的创新产出数量,也显著促进了国有企业的创新产出质量。本文丰富了关于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研究,揭示了产业型战略股东推进国有企业创新的机理与治理价值,对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产权改革,提升国有企业创新能力和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政策启示。
Abstract
全面提升国有企业创新能力是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重要目标,也是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必然要求。本文采用文本分析方法测量法人股东与上市公司经营范围相似度,识别产业型战略股东,进而探究其对国有企业创新投入、效率、产出与质量的综合影响。研究发现:引入与公司经营范围相近的产业型战略股东有助于提升国有企业的创新产出数量;当产业型战略股东的持股比例更大、持股时间更长以及产业型战略股东为非国有性质时,其对国有企业创新产出的促进效应更强。机制分析表明:产业型战略股东一方面能更有效地抑制管理层短视行为,提高国有企业的创新投入;另一方面有助于提升国有企业的资源协同与整合能力,提高国有企业的创新效率。此外,产业型战略股东不仅有助于促进国有企业的创新产出数量,也显著促进了国有企业的创新产出质量。本文丰富了关于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研究,揭示了产业型战略股东推进国有企业创新的机理与治理价值,对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产权改革,提升国有企业创新能力和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政策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