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文章针对现行地方政府资产负债表在资产估值失真、动态性缺失及政府行为动机理解偏差等方面的局限,重构了其编制框架。研究强调地方政府具有资源生成者和区域竞争者的双重经济角色,提出以财政与经济价值生成能力为标准的资产分类方法,区分驱动财政收入的内生性资产与履行公共职能的外生性资产;进一步结合地方政府准微观与准宏观双重属性,重新界定负债来源与公共权益内涵,并建立适应资源动态生成特征的估值与信息披露机制。文章所构建的框架可为“十五五”时期科学评估地方政府财政能力、优化资源配置提供理论依据与决策支持。